姓名: |
郎周 |
来自: |
北京 |
联系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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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内容: |
律师您好:
我的一位女性朋友,其夫在浙江省打工,只是春节、暑假时回家,并经常与其妻不认识的女性通话。因此她想结束这段婚姻,女方户口山东省,男方户口江苏省。注册结婚地山东省。他们的经常居住地是山东省。男方的户口地是江苏省的
1、要起诉,应怎样起诉,向哪地法院起诉?是浙江省吗?男方起诉的话到那个地方法院起诉呢?
2、孩子的抚养费用怎样计算,大概多少?(孩子两岁了)女方无正当工作。
3、孩子可能怎样判?孩子以后上学、生病的费用怎样处理呢?
4、现在女方跟随起丈夫回到江苏,一年后经常居住地就应该算是江苏了吗?(他们在山东居住了五年)。敬请律师同志尽快解决!谢谢 !(咨询类别:
婚姻法 时间:2008-3-18 16:42: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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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回复】 |
建议到当地律师所咨询。 李海强律师 电话13838318106( 2008-3-19 12:54: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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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 |
王涛 |
来自: |
河南省三门峡市 |
联系方式: |
hnmczj@126.com |
留言内容: |
我家开一旅社~!一男孩在我家旅社寄宿~!可第2天喝药自杀了~!(已亡)自杀原因经警方调查该男骇由于父母离异造成压抑~!事后给男骇父母来闹事并要求赔偿几万元的赔偿~!我想知道我们应该赔偿吗?就算赔偿要赔偿多少~?该男骇父母算不算敲诈`违法不~?
(咨询类别:
其他 时间:2008-3-18 16:35: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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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回复】 |
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诉讼。 李海强律师 电话13838318106( 2008-3-19 12:55:4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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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 |
小李 |
来自: |
山西省大同市 |
联系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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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内容: |
您好,一年前,我租了一间房,院子里有一个水坑,几天前,水坑里的水管坏了,水渗了出来,把邻居家的南房地基阴了,造成房屋开裂.昨天,我的房东拿了个条子,上面说是水表走了多少水,让我签字,我也没多想就签了.然后他就让我赔偿邻居家的房子,我说不行,第二天,他找派出所的人,把我抓了进去,警察硬逼我在一张纸签字.这张纸上说让我独自承担赔偿责任.赔一万八千元.我无奈,也签了.然后就从派出所出来了.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律,请给我出出主意.急盼!!!(咨询类别:
房地物业 时间:2008-3-17 21:02:3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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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回复】 |
你如果认为对你不公平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控告。 李海强律师 电话13838318106( 2008-3-19 12:58: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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